新加坡作为国际公认的营商环境佼佼者,凭借其多方面的优势持续吸引着全球投资。近期,为应对全球税制改革并打击跨国企业避税行为,新加坡政府推出了《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和《所得税(修正)法案》。在10月14日的新加坡国会二读会议上,英兰妮部长详细阐述了这两项重要法案。接下来,鸿信会计(税务)师事务所将为您解析这两项法案的具体内容与影响。
(图源MOF)
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及跨国企业活动的关键枢纽,新加坡面临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所带来的挑战。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难题,新加坡引入最低税制度的策略,确保跨国企业在其境内的税务负担不低于全球标准。
《跨国企业最低税法案》引入了国内补足税与跨国企业补足税两项新税收措施,主要面向全球年营收至少7.5亿欧元(约10亿8670万新元)的大型跨国企业。作为第二代防止税基侵蚀和盈利转移计划(BEPS 2.0计划)第二支柱的关键组成部分,这两项措施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国内补足税是针对在新加坡运营的大型跨国企业,若其在本地的有效税率低于15%,将通过“国内补足税”补齐至15%。
如果是母公司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国企业,其任何海外实体的有效税率若低于15%,将必须通过“跨国企业补足税”缴纳跨国企业补足税,以使有效税率达到15%。
企业需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60天内提交相关申报,以便税务局评估其是否符合最低税标准。税务局将建立透明的审核机制,以确保合规性,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此举不仅防止税基侵蚀,还将确保新加坡的跨国企业在多国运营时不会通过低税率地区避税,从而保障新加坡能够收取到应有的税款。
与此同时,《所得税(修正)法案》也为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带来了积极的变化。该法案提出了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计划(RIC),旨在鼓励企业在新加坡进行高价值和实质性经济活动的新投资。
企业在新加坡进行新投资时,可享受最高20%的投资税收抵免。若税收抵免超过应缴税款,超出部分将在未来四年内以现金形式返还给企业。
这一举措将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压力,并激励其进行更多的投资活动。尤其对于处于早期增长阶段的公司而言,这一政策显得尤为宝贵,因为这类初创型企业往往尚未实现盈利,资金流相对紧张,而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恰如及时雨,为它们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目前,美国、德国和日本均已设立专门资金支持半导体行业的投资。尽管新加坡在财政规模上无法与这些经济大国直接相比,但这些国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半导体行业投资的做法为新加坡提供了借鉴。新加坡政府计划通过税收抵免和现金退还等措施,吸引更多企业投资,以创造优质就业机会,并推动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RIC将通过税收体系提供支持,帮助企业抵扣在本地的投资支出。该计划支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英兰妮部长在国会辩论时强调,可退还投资税收抵免的额度将与企业对新加坡经济贡献的大小和质量相称。具体来说,投资越多或投资质量越高的公司,将可获得越多的税收抵免。
RIC的运作机制对于每个符合条件的支出类别,公司最多可以获得50%的支持。公司有资格获得的RIC总金额将由经济发展局(EDB)或企业发展局(EnterpriseSG)决定。这一过程的合格期限最长可达10年。
符合条件的支出类别可能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就同一个合格项目发生的合格支出,不可以用于申请享受双重的税务优惠。例如,不得将已享受税法规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再行申报RIC合格抵免等其他税收优惠。
因此,纳税人在选择最佳方案时应考虑其特定情况和业务需求,评估RIC计划相对于现有税收激励和补贴的优势。
此外,针对企业担忧未能遵守新规则可能遭受处罚的问题,英兰妮回应道,为了缓解企业的顾虑,税务局(IRAS)将在新法上路的前几年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只要跨国企业能够证明已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遵守这些规则。
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新加坡不仅将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和高端人才汇聚于此,共同探索商业机遇,同时在此投资的企业将享受到更加公平、透明和高效的税收环境,以及更为丰富和灵活的补贴与激励措施,从而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未来,新加坡也将成为更多寻求国际化发展和创新突破的企业和人才的首选之地。